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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亞電子報-20221031-列扣醫藥生育費 兩個注意等11則

 

列扣醫藥生育費 兩個注意

1.要留意證明文件 自購藥品須檢具醫師證明 2.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費用才能申報

財政部提醒,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時,最常見兩種錯誤,第一是證明文件不足,例如自購藥品未提供就醫證明、醫師證明;第二是找名醫看診,結果非屬公立、健保特約醫院,導致不符規定。

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是常見的節稅方式,不過國稅局未必會照單全收。

首先要留意證明文件,財政部表示,納稅人申報醫藥及生育費記得準備收據正本;若因病情所需,必須自行購買醫院沒有的特種藥物,據財政部解釋函令,應準備就醫證明、主治醫師出具准予外購藥品數量證明、以藥品使用人為抬頭的統一發票或收據等證明文件,才能申報扣除額。

曾有一位納稅人在申報綜所稅時,列報近124萬元醫藥費,結果被剔除補稅35萬元。這項費用主要為自購藥品支出,包含肉毒桿菌成分,納稅人向國稅局解釋,藥品非美容用途,主因納稅人擔任醫師,長期穿戴鉛衣、護頸久站導致各種職業傷害,因而自購藥品改善症狀。

國稅局請納稅人提供診斷證明,也向醫院詢問是否有就診紀錄、病歷、購藥明細數量、醫療用途等證明文件,但納稅人及醫院皆未提供,難以認定納稅人因疾病需要注射大量肉毒桿菌,復查後仍認為應剔除補稅。

第二,必須給付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費用,才可列舉扣除醫藥費。

官員表示,許多人習慣遍尋名醫看診,但站在稽徵機關角度,重點不在醫師是否有名,而是醫療院所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坊間許多名醫,未必為公立醫院或健保診所,儘管所費不貲,但申報所得稅時,恐無法列舉扣除。這是為避免浮濫列報或淪為避稅工具,此外也考量到稽徵人力有限,不太可能逐一查證,公立、健保醫院相對會計制度健全、具公信力。

國稅局也提醒,醫藥費中受有保險理賠部分,不論是實支實付型、日額型或團體保險理賠,納稅人都不能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若有申報錯誤,可向稽徵機關辦理更正。

2022-10-24經濟日報

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常見錯誤

項目

內容

證明文件

應檢具收據正本,自購藥品需檢附就醫證明、醫師出具外購藥品數量證明、收據等

醫院資格

給付公立、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者才能列舉扣除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翁至威/製表

 

醫師受聘 不能列報執業所得

近來發生連鎖知名診所逃漏稅事件,負責人和受僱醫師以合約方式約定,讓受僱醫師以職業所得方式申報,藉此減少診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額,而受僱醫師申報時,也可以依照職業所得扣繳稅率。不過,依《所得稅法》規定,醫師受醫療院所聘僱,從事醫療業務,如果不是合夥關係,不負盈虧風險,且依照看診比率領取薪資時,醫師得到的費用就屬於所得中的「薪資所得」,不能報為執業所得,否則將遭補稅處罰。

這起案子是全國連鎖知名診所遭聯合調查,負責人先前因逃漏稅,遭法院依違反《稅捐稽徵法》重判刑責。事發後,各區國稅局和檢調單位陸續聯合調查診所員工的所得稅申報是否有誤,果真發現受僱於診所的某甲醫師綜合所得稅申報發現異狀,診所負責人找多位醫師作為人頭,與醫師訂立「申報比例」,由醫師來分擔執業盈餘,但經過國稅局認定後並不符合「共同出資條件」,認定醫師所得應列為「薪資」而非執業所得。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兩人以上醫師共同出資,以聯合執業模式經營診所,共同負擔盈虧風險與執行業務的成本及必要費用,且診所申請設立登記的負責醫師與其他執業醫師不具僱傭關係時,該執業醫師依聯合執業合約分配取得的盈餘,屬執行業務所得。

不過,若執業醫師是受僱於醫療院所從事醫療業務,並無負擔成本與必要費用,也未承擔盈虧風險,所獲取的報酬,屬於薪資所得。因此醫師如果無聯合執業的事實,應正確申報所得類別為薪資所得,以免因短漏報所得遭補稅處罰,還可能牽涉刑事責任。

另外,執業醫師每年5月申報所得時,若屬於個人執業,在申報時要檢附執行業務所得收支報告表,包含損益計算表、收入明細表、 財產目錄、薪資調查表等;如果是聯合執業的醫師,收支表則由代表人檢附,聯合執行業務者僅須檢附盈餘分配表,盈餘分配表須載明聯合執業者姓名、身分證號、分配比例、盈餘分配數、扣繳稅款分配數。

國稅局查核重點及查核方式,可以分為四種,包含實地訪查、資金流程查核、醫療費用收據之勾稽有異常者或是遭到員工檢舉。遭稅局質疑的案例大多是職業醫師在年度所得低,但銀行存款卻大幅增加,或是二等親內的親屬戶頭存款突然增加,容易被稅務機關抽查。

一般來說,國稅局都會尊重執業醫師申報的方式,不會要求細察合夥醫師與診所之間的合約內容,但如果診所有漏報收入等情況,就容易引起國稅局的關注,往後也會特別留意該診所與職業醫師的申報情形,因此醫療院所應該建立良好帳務制度,在節稅規劃時要遵守稅法規範。

2022-10-24經濟日報

 

房貸利息列舉扣除 留意上限

每年限額30萬元 按費用占全年比例抵減 同一課稅年度有房租支出 在期間不重複前提下也可申報

央行啟動升息循環,房貸族的壓力增加,高雄國稅局昨(24)日表示,民眾可多利用綜所稅中,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的列舉扣除項目,但在申報時要留意扣除額上限;另外,若同一課稅年度有房屋租金支出,在費用支出期間不重複的前提下,仍可以同時列舉扣除。

國稅局官員說明,雖然所得稅法中規定,同一課稅年度的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不能同時申報列舉扣除額,但如果同一課稅年度,不同期間有租屋自住及購屋自住的事實,在費用支出期間不重複的前提下,可按其費用支出期間占全年比例計算扣除限額。

官員表示,會發生這種狀況多是首購族,同一課稅年度,可能半年前還是租屋狀態,但頭期款存到一定金額順利買到房,就會有上半年租屋,下半年出現購屋借貸利息的情況,這時仍可以將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同時申報列舉扣除額。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民眾李先生來電詢問,2022年1月至8月還在租屋,租金支出共12萬元,在9月時買了一間自住房屋,房屋利息扣除額可以申報嗎?另外,可以將租屋支出12萬元,申報租金支出全數扣除嗎?

官員解釋,因為每年租金支出的扣除上限是12萬元,李先生申報時,租金支出可扣除限額為8萬(每年扣除上限12萬元×8/12個月=8萬元),因為實際租金支出超過上限,僅能用8萬元列舉申報;而在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項目中,假設李先生9月至12月支付購屋借款利息是9萬元,申報時可扣除購屋借款利息限額為10萬元(每年扣除上限30萬元×4/12個月=10萬元),實際發生的金額未達限額,因此只能將實際發生金額9萬元申報。所以李先生2022年度,可同時認列兩項扣除額的金額,分別為房屋租金支出8萬元,以及購屋借款利息9萬元,兩者加總合計17萬元。

另外,官員提醒,民眾如果有子女在外就學,無論是入住學校宿舍,或是在外租屋,租金支出皆可在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為列舉扣除額,不過要留意,繳交的學校宿舍費中,必須是未列入教育學費扣除額部分,才能列報為租金扣除額。

2022-10-25經濟日報

購屋借款利息列舉留意事項

項目

說明

留意扣除額上限

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每年扣除上限30萬元,可按其費用支出期間,占全年比例計算扣除限額

可與房屋租金支出同時列舉

如果同一課稅年度,不同期間有租屋自住及購屋自住的事實,在費用支出期間不重複的前提下,房屋租金支出和購屋借款利息,可同時申報列舉扣除額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陳姿穎/製表

 

 

公同共有遺產稅 可分開繳納

繼承人間無法會同納稅時 可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交 避免逾期遭罰

台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間無法會同繳納遺產稅時,可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先行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避免逾期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遭地政機關列管遺產及裁處罰鍰。但仍要留意,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的遺產,若一直未繳清稅款,遺產仍會移送強制執行。

國稅局說明,繼承人間尚有紛爭未解決時,可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在繳納後申請核發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的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但全部遺產稅款未繳清前,不能將公同共有不動產分割登記或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台北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先生留下一筆不動產,遺產稅應納稅額為新台幣100萬元,繼承人為配偶A女士及三名子女,因遺產分配及遺產稅分攤談不攏,繼承人在法院訴訟中,不願一次繳清遺產稅。此時,A女士為了避免因逾期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而遭地政機關列管遺產及裁處罰鍰,因此在繳納期限內,按法定應繼分四分之一繳納25萬元的遺產稅,並在法定應繼分繳納稅款後,向國稅局申請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的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官員提醒,部分繼承人雖已按應繼分繳納稅款,但遺產稅是由全體繼承人負清償責任,因此,即使A女士已繳清自己應負擔的部分,但對未分單的稅款75萬元仍要負連帶責任,因此如果75萬元逾期未繳納,每超過兩天就得加徵1%的滯納金。

2022-10-25經濟日報

 

 

營利事業短漏報 即使無應納稅仍要罰

台北國稅局昨(24)日表示,為了維護租稅公平,以及督促營利事業誠實申報,營利事業經查獲短漏報所得額,即使加計短漏的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會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國稅局官員說明,營利事業如果被查到漏報情況,即使加入漏報所得額後仍為虧損狀態,國稅局仍會處罰,最高可罰9萬元。

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導致加計短漏的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的話,應就短漏所得額,根據當年度適用的營所稅率計算金額,並依據違章程度及情形,處兩倍或三倍以下罰鍰,最高不超過9萬元,最低不少於4,500元。

2022-10-25經濟日報

 

 

保單變更要保人 留意稅事

透過保險移轉資產給子女 屬於贈與行為須繳稅 死亡前兩年內發生要併入遺產課稅

南區國稅局昨(25)日表示,透過保險移轉的方式將資產移轉給子女屬於贈與行為,必須依規定申報及繳納贈與稅;且如果變更日在原要保人死亡前兩年內發生,還須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許多父母進行保險規劃時,一開始會以自己為要保人,負擔繳納保險費用,等到子女長大後,再透過變更保險要保人的方式,將保單轉移予子女,此時要留意稅事。

事實上,民眾投保保險時,有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三種身份,官員解釋,許多父母,以自己為要保人身份和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契約,繳付保險費契約生效後,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的權利,也可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依保險契約享有財產上的權利。不過,如果是變更要保人,屬於財產無償移轉,要保人必須按變更日該保單的價值準備金,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申報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舉例,母親A女士購買6年期的人壽保險,原以自己為要保人,女兒B小姐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但在保單繳費期滿前,A女士在今年變更要保人為B小姐,此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為800萬元,因變更要保人屬贈與行為,且超過當年度免稅額(244萬元),因此A女士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按總額800萬元申報贈與稅,在扣除免稅額244萬元後,贈與淨額為556萬元,而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時,依照10%稅率課徵,因此A女士須繳納贈與稅55.6萬元。

官員解釋,如果A女士變更要保人為女兒B小姐,又在變更兩年內離世,那麼女兒B小姐仍要依規定申報遺產稅,但已計算的贈與稅可依規定扣抵。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記得檢視被繼承人生前所有保單,確認生前是否有變更要保人,若有,要記得詳查是否有申報贈與稅、是否應併入遺產申報等,以免因短漏報挨罰。

此外,官員提醒,除了變更要保人屬於財產贈與行為,無償替人購置財產、替無行為能力者購置財產、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等,都以「贈與」論,皆要課徵贈與稅。

2022-10-26經濟日報

變更保單要保人留意事項

項目

說明

須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變更要保人,屬於財產無償移轉,要保人必須按變更日該保單的價值準備金,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申報贈與稅

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如果變更日在原要保人死亡前兩年內發生,須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但已計算的贈與稅可依規定扣抵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陳姿穎/製表

 

 

汽車舊換新 退稅有眉角

稅局: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才適用 新古車、外匯車不能申請減徵貨物稅 選牌車、電動車有條件列入

為鼓勵民眾加速淘汰老舊車輛並換購新車,促進節能減碳和推動相關產業發展,民眾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汽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最高可享減徵新車貨物稅5萬元。南區國稅局昨(26)日提醒,車主要留意換購的「新車」是否符合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資格。

國稅局官員表示,不少車主換購新車時會選擇新古車、選牌車、外匯車或電動車,對於車主來說都是新購買的車輛,但依《貨物稅條例》規定,車主購買的新車必須是完成新領牌照登記的車輛。

南區國稅局指出,例如:已先領牌的「新古車」,部分車商考量業績等因素,先以第三人名義辦理新車新領牌照車籍登記,於掛牌後再進行銷售,新古車以價格略低於一般新車的銷售策略,讓消費者買單。不過,當民眾購買「新古車」時只須辦理車籍過戶,購車時無法取得新車新領牌照登記,因此不能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

此外,有些民眾透過管道購買「外匯車」,自行從國外進口車輛,官員表示,外匯車進口後雖然可申請領取新領牌照登記,但在海關進口報單上已被註明為「中古車」,所以不屬於新車,同樣不能減徵退還貨物稅。

至於「選牌車」是指購車車主,為了挑選吉利或特定組合的車牌號碼,以自己名義先行請領牌照的新車,因車主會取得新車新領牌照登記,所以符合貨物稅退稅規定。國稅局官員提醒,購買選牌車的民眾,要注意車輛新領牌照登記書的發照日期,須符合中古汽車報廢的回收證明日期,或出口報單所載報關日期在六個月內的規定。 

國稅局官員表示,打算購買純電動車的民眾也要特別留意,目前完稅價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140萬以上減半課徵,因此退稅額也會受到影響。官員說明,若原本貨物稅稅額就不足5萬元者,就不會退到上限5萬元。

南區國稅局表示,新古車或外匯車的價格通常較新車優惠,但因不能申請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建議民眾和車商議價或作購車決策時,要列入考慮因素。

 2022-10-27經濟日報

購新車退稅留意資格

項目

說明

新古車

因只須辦理車籍過戶,購車時無法取得新車新領牌照登記,不能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

選牌車

符合貨物稅退稅規定,但要注意車輛新領牌照登記書的發照日期,須符合中古汽車報廢的回收證明日期,或出口報單所載報關日期在六個月內的規定

外匯車

外匯車進口後雖然可申請領取新領牌照登記,但海關進口報單已註明為中古車,不屬於新車,不能減徵退還貨物稅

電動車

純電動車完稅價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逾140萬元者減半課徵,若原本貨物稅稅額就不足5萬元者,就不會退到上限5萬元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陳姿穎/製表

 

 

親屬間財產交易 須提證明

二親等內移轉不動產會被推定為贈與 若能提出已支付價款證據 可視為一般買賣課稅

南區國稅局昨(26)日表示,為了防止親屬間以虛構買賣方式逃避贈與稅,稅法規定即使雙方在私法上有買賣約定,仍會被推定為「財產贈與」行為。不過,若能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切證明,不在此限;想要免除被課徵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必須負舉證責任。

國稅局官員表示,依《遺產與贈與稅法》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有財產買賣行為,若沒有實際付款證明,將認定為贈與行為,將依稅率10%至20%課徵贈與稅,但如果能提出具體支付證明,可視為一般買賣課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李先生詢問,若將名下房產賣給弟弟,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前,是否要先辦理贈與稅申報?官員說明,楊先生與弟弟為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雙方財產買賣除提供買賣契約書,仍須檢附收付價款證明文件,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經審核買賣行為確屬事實後,國稅局會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楊先生才能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

國稅局官員提醒,民眾辦理二親等親屬間不動產買賣時,務必保留相關交易價金支付流程證明,且支付價款不得源自出賣人貸與,或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款等情形,如經查獲有虛偽不實,將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官員表示,法規僅限二等親間財產買賣課徵贈與稅,近來有些民眾利用三等親做交易或是交叉買賣方式,先將房屋賣給三等親以上,再由三等親的親屬轉賣給自己的子女,藉以規避稅法推定二等親的規定。稅局會結合銀行資金流程進行查核。

2022-10-27經濟日報

 

 

企業一次性移轉訂價 有訣竅

申請核定完稅價格 應檢送進口報單與正式商業發票勾稽清表 以利海關比對

布局全球的跨國集團,常建置相關計價模式控管整體移轉訂價風險,以降低集團重複課稅風險,會計師表示,企業應及早檢視,是否在今年底前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同時,營利事業申請核定完稅價格時,應檢送「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進口報單與正式商業發票勾稽清表」,以利海關比對。

會計師表示,多數企業選擇在年中或年底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內容涵蓋所得稅、營業稅、關稅、貨物稅等,而法規實施兩年以來,申請案件多為海關完稅價格申請案。

會計師解釋,營利事業在進口貨物時,常因為買賣方特殊關係,影響交易價格,導致交易價格在進口時還無法決定。因此,須在會計年度結束時,再彙總作一次性調整,並向海關遞交申請核定完稅價格的申請,由海關進行審查並核定完稅價格。

而關務署先前制定「海關實施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作業要點」,協助申請移轉訂價的營利事業在申報所得稅前,確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減少徵納雙方就貨物完稅價格產生爭議。

會計師表示,過去營利事業在遞交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完稅價格核定申請時,沒有強制規定營利事業繳交商業發票勾稽清表,導致海關比對正式商業發票與相關進口報單時,需要營利事業陸續補繳資料,造成耗費雙方時間,延宕等情形發生。

因此,今年4月關務署修正要點,要求營利事業未來在遞交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完稅價格核定申請時,要自行逐筆勾稽進口報單、預估商業發票、預估商業發票所報暫定價格、調整金額、正式商業發票、正式商業發票所報正式價格等資訊。同時,須備妥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進口報單與正式商業發票勾稽清表。

會計師建議,營利事業在2023年實施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完稅價格,應在當年度第一筆進口報單貨物放行前,檢附相關文件,向海關申請繳納保證金及辦理貨物放行提領作業,以免未按規定申報並繳納保證金,而無法適用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

2022-10-28經濟日報

企業申請移轉訂價留意事項

項目

說明

須繳交商業發票勾稽清表

營利事業在遞交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完稅價格核定申請時,要自行逐筆勾稽進口報單、預估商業發票、預估商業發票所報暫定價格、調整金額、正式商業發票、正式商業發票所報正式價格等

留意第一筆進口報單放行前,檢附文件

在當年度第一筆進口報單貨物放行前,檢附相關文件,向海關申請繳納保證金及辦理貨物放行提領作業,以免未按規定申報並繳納保證金,無法適用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陳姿穎/製表

 

 

跨國業者適用 兩條件

會計師表示,跨國企業可申請適用一次性移轉訂價,不過要留意,企業必須符合,一、受控交易存在交易實質要件;二、調整後的應收及應付價款,計入營利事業以及受控交易方的會計帳簿。

「受控交易」是指企業和關係人之間從事的交易,會計師表示,依財政部解釋令,營利事業同時符合,受控交易影響因素已事先達成協議,且依協議調整的應收應付價款,已計入財務會計帳載數。

另外,會計師指出,實務上,海關依關稅法審核的貨物完稅價格,可能與實際交易帳載調整金額存有差異,建議還是依實際交易帳載調整數作為申報依據。

舉例來說,原本進口貨品是100元,但年底時申請一次性移轉訂價,貨品價格調整至120元,而海關依照關稅法核定貨品價格為110元,造成帳上價格有差異。會計師表示,企業申報營所稅時,國稅局會對提出移轉訂價企業做查核,因此建議準備交易合約,並說明交易價格變動理由及實際帳載調整結果,建議企業向國稅局爭取依交易實質120元來認定。

2022-10-28經濟日報

 

 

公司租屋 老闆有扣繳義務

向個人承租房地 負責人須將租金扣取10%稅款並申報 避免遭國稅局裁處罰鍰

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組織,向個人承租房地時,公司負責人屬於扣繳義務人,必須先將租金按照扣繳率10%扣取稅款並申報,以免遭國稅局處罰企業負責人,裁處漏稅額一倍以下罰鍰,再針對房東裁罰漏報所得稅額。

官員表示,依規定,營利事業負責人承租房屋後即為扣繳義務人,如果扣繳稅額超過2,000元時,營利事業負責人須替房東先行扣繳,並按照現行租金扣繳率10%計算,每月租金若超過2萬元時,即達標扣繳門檻。

官員指出,營利事業負責人必須在隔月10日前向國庫繳納扣繳稅款,另外也要在隔年1月底前開立前一年度的扣繳憑單、提供國稅局查核。如果扣繳義務人沒有將扣取稅款繳交國庫,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國稅局官員舉例,A公司2021年度向境內居住者甲先生承租房屋作為營業使用,並由承租方A公司負擔10%扣繳稅額,甲先生每月實際收到租金新台幣36萬元,A公司因代出租人履行納稅,應視同支付租金,在扣繳稅款時,應包含扣繳稅款在內的給付總額。

A公司幫甲先生負擔10%扣繳稅額,屬於甲先生所得,雖然只拿到36萬元,但甲先生每月租金收入應該為40萬元,而A公司每月扣繳稅額為4萬元,應在隔年1月底前填寫,租賃所得給付總額480萬元,以及扣繳稅額48萬元的租賃所得扣繳憑單。

2022-10-28經濟日報